这其中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则是指诸父有善,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
诸葛亮认为只有治蜀以法,才能改变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的荒唐局面。也只有威之以法,才能改变蜀土人士的专权自态。
君臣之道,须得遵纲守纪。这就与儒家“崇礼”治世的观点截然不同。
诸葛亮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的根源在乎“法”。法制立则国家兴盛繁荣,法制废则鼠辈横行无忌。
因此,诸葛亮一再告诫、反复强调法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重要性——夫以一人之身,百万之众,束肩敛息,重足俯听,莫敢仰视者。这就是法制使然。
不仅如此,诸葛亮还进一步从反面,认真的强调了不以法治国的严重后果。
诸葛亮抑扬顿挫的诵道:“若乃上无刑罚,下无礼义!陛下虽拥有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莱纷之类也。夫以匹夫之刑令加以赏罚,而人不能逆其命者,孙武、攘直之类也。故令不可轻,势不可通,方是为政之道。”
诸葛亮为了强调立制的关键前提在于立法,直接引用了他当年的劝谏表中的这段话。将国也如同将兵,其中的道理是相通的。
刘正总算是懂了——法不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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