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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正说:“传令黄忠,兴汉军第二支主战部队正式成军,参照第一军的标准,在屯垦团中选择精锐兵源。我的要求是,新组建的第二军必须要能够与第一军分庭抗礼,成为一支能打的部队。”

        三天之后,上谷郡内的黄巾军残余,被清剿干净了。至于其他郡县的小股黄巾军,凭借着当地的镇守力量,也可以完成清剿任务,幽州黄巾军,在黄巾军举事之后,不到两个月,就彻底的平定了。

        刘正为了安抚人心,震慑霄小,决定在上谷城中公审幽州黄巾军贼帅程远志。

        郭嘉在官衙门口摆上一张桌子,专门等待着人们状告程远志,收集足够的罪证,令公审具备法律效应,更好的宣扬兴汉军:依法治军,依法治官,以及依法治民的思想。

        律部副主事阎柔,成了本次公审大会的审判长。

        田豫在刘正的指点之下,第一时间写好了状纸,控告黄巾军贼帅程远志,纵兵屠戮田家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郭嘉收了状纸,在上面批下了“准予立案”四个字。

        田豫成了第一个书写状纸告状的人,后面的人有样学样,告状的规模越来越大,告状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民众的觉醒速度还是非常快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特别的强。

        甚至有人在状纸上写道:“家有幼子,年仅两岁,闻黄巾军贼帅路过,凶名太甚,遂嚎啕大哭,半个时辰,方才止啼。余焦头烂额,劳心劳力,特来状告,以求安慰!”

        郭嘉看了状纸,忍俊不禁,于是就在状纸上面批复道:“事实清楚,但是无法证明儿子啼哭的原因,是黄巾军贼帅程远志,长得太凶导致的。更没有证人佐证贼帅曾经登门拜访过,据此认定证据不足,不予采信,不予立案!”

        身后等着告状的人轰然大笑,写下这张状纸的人红着脸,忙抢回了自己的状纸,仓惶逃离。

        才跑到大门口,就被左臂上带有律部的人带到一边的房间里,阎柔亲自对他普及法律知识,对他说:“虚报案件,浪费公共资源,也是一种犯罪。更何况是假借报案之名,娱乐大众,谋取到了身心愉悦的私利,特判罚劳动改造七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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