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拿走吧。正好天还早,等去了你姥娘家里,高兴还可以再睡一个回笼觉。”左手一个娃,右手一个娃,把他们两小只送到自己娘家,沈诗云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带孩子实在是太累啦。
“呦,老沈家的,赶集去啊?”打东边来了一个跨篮子的大娘,笑嘻嘻的冲沈诗云打招呼。
“嗯,是啊。这不过年了么,我去买点年货。”
“哦哦,我也去,一道儿走?”大娘很热情,走到沈诗云右边。
一路上边走边说,倒也挺打发时间的。沈诗云对待这些热情的大妈,一直秉持着多点头少说话的原则,给了大妈充分的发挥空间。
是以等走到了赶车点,沈诗云也被迫连上了村里最新热点。什么东家的媳妇儿,西家的小子又发生了什么事,就连住最北边儿农场的那些人发生了什么事,沈诗云也知道了。
这就是那个年代的一大乡村特色吧,村子就那么大,来来往往,发生了什么事,都逃不过大家的眼睛。可能放后世说,大家可能会介意隐私问题,但也正因为这,村里乡亲间的关系也都很亲密。
“搞快点啊,都搞快点啊!再不上车,就走了啊!”一个戴着遮耳皮毛的车把式挥着手中的车把子,高声说。
“来了来了,再等等啊。马上就到了。”落在后面的人连声应道,加快了脚步。沈诗云也把包往上提了提,小跑了起来。
这个年代的赶集车肯定跟后世的车没法比,就三个大轮子,前面的一个控制方向,后面的两个,上面架一个铁皮焊的大车斗,粗糙极了。但也没办法,毕竟,几十里路呢,三个轮子总比两条腿倒腾来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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