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要约邀请,就算是到时候反悔了也没有法律责任。
像是招聘广告,以及商业广告等等针对不特定人群的,都属于要约邀请。
所以以此认定,这种公司歧视的行为并不算违约,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周毅把这文章看完了,他毕竟是半桶水,在这方面真的没什么话可说。
毕竟好像没什么问题,人家公司要招什么样的人,那都是人家的自由。
你辞退一个劳动者可以说有劳动法,但是招人,那总不能这么说了吧。
尤其是他看到了那家公司的回应,说是因为当时留言的时候写错了,本来不是打算这么写的。
向大家道个歉。
就这情况,周某人都无话可说,一来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二来,人家好像也不违法。
但是放下手机后,周毅又觉得不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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