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的律师一定要避免让自己的委托人陷入不利局面的。

        不能像某位张姓律师那样,原本好好的赔钱就行,辩着辩着,莫名其妙就二十年了。

        所以只能说,我们的这些软件一定是可以卸载的,你们之所以没卸载成功,那是没找对方法,这不怪我们。

        “与手机系统相关,卸载程序就会繁琐,我认为被告这一说法纯粹是无稽之谈,更遑论众所周知,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软件是和手机系统相关的,亦或者是属于法定的‘应当卸载程序繁琐’的情况。”

        更别说根本没有这种规定。

        双方开始了唇枪舌剑!

        不得不说,周毅都能看出来,这位张明华律师算是和方大状旗鼓相当的对手。

        他的落脚点很特殊,而且对于法律规定同样是信手拈来。

        只可惜,现在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密了,能辩的点,可辩的点越来越少。

        尽管再是巧舌如簧,也无法让法官信服,毕竟手机厂商提供的卸载方法,那是正常人根本想不到的……

        这都不需要用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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