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欢合上手册,彻底懂了。
人各有命,富贵在天,强行更改的话,害人害己。
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这对勾魂使者完全行不通。
这就像是拿公款做善事一样。
打着善心的名义,实则是贪赃枉法。
而受益者享受着赃款,东窗事发后居然不退回赃款,说钱已经捐给他,那就是他的,凭什么退回。
最后还指责捐款者为什么要用公款捐给他,就不能用私产捐吗?甚至还要求下次多捐点。
真是脸比城墙厚。
只是赃款可以退回,过完的人生却退不了。
你偷了人家的命运,便将下辈子的命运当做补偿给对方,合情合理,搁谁都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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