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就是我师父。”叶清欢一字一句道:“命格金贵是好事,做什么事也都顺风顺水,这种命格可以让一个穷小子在几年内成为世界首富。但是,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凡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因为这种命格,所以我无法活过20岁,于是师父将我的身体做成了半尸,这样我的身体便不会腐烂,也有活性,20岁后,命格换回来后,便可还阳。”
承运者这种命格叶清欢不想跟这对夫妻说,毕竟是凡人,怕吓着他们。
“我被拿走的那两滴精血,一滴被野道士做成了法器,为了保护另一滴不被别人夺走,而被当成护身符挂在家里那个脖子上,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拿回那个被做成法器的精血,另外一滴,等20岁后再拿。”叶清欢舔了舔唇,“那滴精血在那位体内十七多年,已经巩固了,即便法器离了身,也不怕被抢走,所以你们也不用害怕家里那个有危险。”
叶清欢说完了,她双眸来回扫过叶文和风昊的脸,就看这对夫妻该如何做选择。
一个是刚认回来的亲生女儿,一个是养了快十八年的养女,孰轻孰重,很难抉择。
大约十分钟,彻底消化这些真相后,叶文握住叶清欢的手,坚定道:“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支持你。”
野道士和那个小杂种欠她女儿太多,哪怕爱丽丝现在过去活剐了她,叶文都不带皱一下眉头。
小杂种已经用爱丽丝的命格多活了十七年,已经够本了,若不是爱丽丝要20岁后还阳,叶文恨不得立马把爱丽丝的命格换回来!
就当是暂时存放爱丽丝的精血容器了!
真是便宜那个小杂种了,哼!
“命格金贵……”风昊的关注点和叶文不一样,他是个无利不早起的商人,看重的自然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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