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紧张,和你开个玩笑。”华诚淡淡看我一眼:“对了,你刚才说,迟迟恋爱起来很认真……那个让她认真的男人,是谁呢?”

        “哦,是我们大学中文系一个男生,叫任之光,他……”说到这,我猛然醒悟过来,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给套了出来。就知道,我这种单纯小白花哪斗得过他这种衣那个冠那个禽那个兽!

        “他怎么了?”华诚盯着我。

        “他……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头猛吃,把嘴塞住就不会乱说话了。

        “没关系,反正那也没什么重要的。”华诚将酒杯凑在嘴边,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

        话说当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长得也不错,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迟迟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当然,是在没打架的状态下。

        两人是名副其实的男才女貌,羡煞众人。

        但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的,两人就分手了,这个事件成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迷。

        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明白事实真相。

        原来,那天晚上,两人在小树林中散步,却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见迟迟,眼放精光。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时把锻炼的时间都用在念诵徐志摩之流的诗歌上,所以小混混“挥一挥手”便把他给打到草丛中去挂着,云彩确实是没带走,两个黑眼圈却是免费赠送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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