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看我的态度变得保守封闭,李队长转而说:「至少可以告诉我们,你十八岁成年没有?」

        身边的警察阿姨,一样温柔:「告诉我们你的年龄,没有关系吧?」

        我想一下,告知年龄应该是真的没有关系,所以我决定开口,诚实说出自己的出生年月……

        对面的李队长,直接用蓝笔写进纪录本,然後说:「所以现在你已经年满十八岁,是法定成年人了?」

        我单纯默默点头,进行确认。

        李队长忽然语气认真严肃的这样说:「既然你已经是法定成年人,有明显自杀意图,却又拒绝告知个人资料,根据规定,我有责任必须告诉你,我们警方有责任采取你的指纹---你必须配合指纹的采取,跟所有资料库进行身份b对,再对你进行最久三天的保护管束,直到三天过去,或是这段时间有亲友亲自过来本局接你回去……」

        我听完这些权利告知,脑子真的忽然『轰!』的一声!

        我完全难以相信,一整个发愣,双眼看向李队长:「保护管束……最久三天?」

        李队长认真严肃盯着我看:「这是好规定,避免我们警方放你走之後,你竟然一头热的跑去地之极自然公园做蠢事……」

        坐在旁边警察阿姨说:「想想看,生命多宝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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