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每座城池修建孔子学府,孔子学府有教无类,小孩年龄达到五岁以上,均可入孔子学府学习与修炼。
学习和修炼至十八岁之後,可参加朝廷统一安排的科举考试。
考试成绩优异者,直接进入西域帝国苍山城的孔子学院修炼。
孔子学院修炼四年期满,分配到帝国朝廷或者军中,或者各城池任职。”
新帝上位颁布第三道诏令:
“令--所有朝廷在职官员,军中在职官员包括将士,城池在职官员包括城池守卫,全部必须学习朝廷下发的儒家学说。
朝廷将定期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或降级或直接解除职位。”
新帝上位颁布第四道诏令:
帝国律法规定:
“lAn杀无辜者Si,
杀人放火者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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