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是黑心的,员工也未必就是有良心的。
人性如此复杂,许多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也会因此被人利用。
而在国家法律里,有一条规定,就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可以擅自解雇。
正因此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有些女职工在怀孕后不告诉企业,刚上班一两个月就请产假。
产假是必须要批的,期间还要照常发工资,还要各类待遇,敢解雇就得赔偿,弄不好就是告你。
等过完产假了,孕妇回来干一个月,告诉你我辞职了。
企业活生生给自己找了个祖宗回来,效益没创造,纯贴钱。
这还算好的了,毕竟正常员工怀孕是应该照顾的。
但是有一类人却专门钻这个空子,发现怀孕了立刻就去上工,一旦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就告诉你我怀孕了,不想后面损失更多,拿多少多少补偿来,我辞职。
企业没办法,只好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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