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世界的时候,李闲云就有过类似的经历,无意中掉了一个坑。

        那个时候他写书已经有些名气,混的风生水起,为了有更好的状态,就在外面租个办公室写作。

        和当时的一个副总经理混得很熟,后来那副总经理不干了,就告诉李闲云,上次某老板你不是见过吗?人不错的,你到他那儿去,场地免费给你用,反正也就一张桌子的事。

        李闲云当时虽有起色,但没大起,能省钱自然就省了,也便搬了地方。

        结果写了没两个月,那老板和副总告诉他:我们要联合搞个公司,包赚钱,你投资吧。不过考虑到你没有业务能力,所以为了平衡,我们希望这公司的钱由你个人垫付,当然,盈利后这笔钱首先给你。

        李闲云一听就懵逼了。

        你们之前没跟我说这个啊!

        合着你们要做企业,还需要我掏钱?

        问题是李闲云当时要不答应,估计下一刻他就得走人。

        走人到不怕,问题也来不及找地方啊。那时候他正处在尴尬期,老房被二叔小姑联手坑走,新房还在装修,重新找地方也得费时间。他那阶段又没什么存稿,一搬出可能就断更,而且一断就是几天——我也不能大街上码字啊。

        搞艺术的也是有执念的,李闲云那些年风雨无阻,断手断脚都没断过更,怎么也不能因为这点事就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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