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超英的五个英雄,随便翻翻都能找出一堆类同的存在。
但这不是侵权!
侵权是有明显特征的,包括身份,背景,能力特性等等。
然而这也是有模湖领域的。
有模湖领域就好办啊!
许多想出名的靠的就是这个模湖——官司能不能赢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出名了。
有名才能卖钱嘛。
所以超英这边刚火,易胜传媒就惹上了官司。
有一家公司和一位编剧和一位作家分别控诉超英。
洛水公司控诉的是易胜传媒在超英的宣发过程中,制作的海报等有使用他们的设计,并贴出了几张类似的图片。
一位作家控诉的是剧本内容抄袭他曾经发表过的某本不知名——唔,超级英雄行侠仗义嘛,确实有类同,只不过这类类同比比皆是,你要这个算抄袭,那就以后都不用做这类电影了,甚至控诉者本身都属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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