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哲南是考上了南大博士生,后来碰上了乔巧,误打误撞救了她。
乔巧对他是有印象,痞子似的流氓带着点江湖气息,准确来说是有文化的流氓。
莫哲南一想到等会要见到心心念念的美人,不免找了个理由把自家兄弟给抛弃。
“你把东西带回家去,我晚上回家给你带宵夜。”
“你就想一顿宵夜打发我了?”
“不然嘞!”莫哲南怒瞪了莫伺歌一眼,恶狠狠地说道:“真让我碰见你喜欢的人,别说不兜路走,我让兄弟……”
“行行行!”莫伺歌最受不了他哥说狠话,至少他哥高智商的脑袋里除了知识还有单细胞生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莫哲南一根筋搭错了,他喜欢一个人就认定了,不会轻易改变。
林玖万一被他哥看上了,那才是对莫伺歌最大的噩耗。
特别是从莫哲南嘴里蹦出那么几个字几句话。
“林玖挺好看的。”
“耐看型,我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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