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其原因,不过一个“利”字——黛玉的利益。

        毕竟若是不将黛玉托付给荣国府,那林如海就要在林家宗族里挑选一个男丁过继,可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几个问题。

        一、林家五服之内,并无可过继的男嗣。

        二,若是往远房堂族挑选,对方与黛玉血缘相差太远,不一定会真心对她。

        三、黛玉本身年岁不大,若是过继一个同样年岁小的,既不方便,也是给黛玉增加负担,而若是过继一个年岁大的,人家又有自己亲生的父母兄妹,对黛玉也不利。

        四、在有嗣子的情况下,黛玉作为在室女,能继承的家产就会被分薄很多。

        林如海就这一个女儿,自然一切以她的好处为先,几经斟酌,还是舍弃了过继嗣子的决定,那么最好的托孤之所,便是荣国府了。

        毕竟贾母是黛玉的亲外祖母,血缘亲近,又极疼爱她,而林父这边,却是多年不往来,很难一下子让人信服。

        按照律法,黛玉能继承到的是林家四分之三的家产和历代主母所有的嫁妆,委实不是个小数字。

        虽然林如海可能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将林家的家产单子随信一起寄过来,但仅那些嫁妆单子上的财物加起来,也是将近百万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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