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这个时代,虽说自己活动的范围就处在有着大量朝鲜人聚居的东北地区。但由于战事过于匆忙、工作压力很大,这种至少现在还是东北独有的风味,他却还一直没有机会吃到过。

        实际上杨震在吃狗肉的方面,一向自认是一个矛盾的人。无论是后世,还是现在,他都喜欢狗。尤其是那种极为聪明的大型犬类,更是喜欢的不得了。在后世老部队用来警戒的军犬,就和他极为亲密。只要他在部队,就和他寸步不离。

        那支军犬粘他的态度,弄得他在后世的时候总是自嘲,老子没有女人喜欢,可招狗喜欢。即便在这个时代,在群策山之战后,他还收养了一条日军军官遗留的狼狗。但凡有一点时间,他总是亲自去遛那条现在几乎和他形影不离的狗。

        但他又极为喜欢吃狗肉,在后世的时候只要有时间就去大快朵颐。但要是狗肉馆杀狗,他却总是不忍心去看。甚至有两次还自己掏钱,花了高价将人家买来准备屠宰的狗买了下来放生。

        这个性格上的反差,他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在后世的时候,百思不得其解的他最后给自己总结了一句话,自己就是纯属一个吃货。喜欢归喜欢,但美食当前根本自己还是受不了诱惑。

        不过后世大家都知道他喜欢吃狗肉,在见到狗肉后有些难看的吃像倒是无所谓。不过现在,好久没有迟到这种在他心中难得美味的他,多少显得有些难看吃像可是将面前的王光宇给吓了一跳。

        看着原本以为从不挑食,向来都是给什么吃什么。现在对着一边的烧鸡当做没有看到一样,筷子压根就没有离开过那盘狗肉的杨震,真的极为喜欢狗肉不是在做假,王光宇只能摇头苦笑。

        自幼生活在东北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朝鲜人之外,还有人这么爱吃狗肉的。不过好赖总算知道一号爱吃狗肉,下次可以想方设法的让他吃好一些,调剂一下他的口味。不用在整天都是白菜、萝卜了。

        有了自己最喜欢的美食在前,加上和王光宇这个爱将在一起,这顿饭杨震吃可谓是相当的开心。自从王光宇调到一纵队任司令员后,两个人就没有私下一起吃过饭。这次难得的相聚,杨震自然是相当的尽兴。原本准备浅尝即止的酒,也被两个人一扫而空。

        一小坛足足有二斤的白酒平分下去,酒量甚豪的王光宇倒是无所谓,只是微醺而已。但杨震却是多少有些醉了。要知道这个时代东北烧锅酿造的酒,可不是后世那些酒精勾兑的,都是地道的高粱酿造的高度酒。再加上几瓶啤酒,这样搀着喝还有个不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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