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实上我肯把钱无偿的借给她,还不要利息,这不就是已经算是帮他的行为了?
我就是不明白了,咱们华夏人,为什么要将好好的姐弟,兄妹关系,早确定为赡养救济的关系?
难道好姐姐,好妹妹,就必须掏钱为哥哥弟弟买单的吗?
把哥哥弟弟的生活捆绑的姐姐妹妹的身上就是好姐姐好妹妹了吗?
对于父母,我们有赡养义务,对于兄弟姐妹绝对没有赡养义务,可咱们国家的被绑架的孝顺,是多少人不能说的痛啊?
我不管那些人是怎么想的,我也不管别人怎么样,反正我是绝对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一辈子被那所谓的孝顺绑架了的。
因为你过得好,父母就会把自己的未完成的责任强制的绑架在孝道上,你孝顺我,就掏钱,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代表女儿孝顺。
而被父母保护的兄弟,张着嘴巴等着有钱姐妹的资助,并且没有底线的一味索取。
每个人都有权利过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需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打拼,不是一味的索取。
努力是真的需要帮助,才会有人伸出援手,从提高对方的能力上去帮助,提供成
至于给钱给物,长时间养成懒惰的习惯,只知道伸手要东西,这样子的家庭培养出来的女子,捆绑了弟弟,而弟弟好吃懒做的啃着姐姐,一断供,姐姐就不是人就不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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