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虽不如雒阳和长安,但也排得上整个大汉朝繁华程度前五名的大都市了。在这里,有钱就能买到声色犬马。

        这次难得连续捞了大笔外快、又持续征战奔波神经紧张,好不容易来一次邺城,刘备也就敞开了花钱。

        “伯雅,仲治先生,来来来,不要客气。久仰仲治先生大名,听说是使君最信重的笔杆子。今日咱不醉不归。”

        刘备很有礼貌地先推开歌女,然后亲自过来拉住辛评的手入席,还推了一个最漂亮的歌女坐辛评旁边。

        刘备此前的安喜县尉,就是三百石的级别,所以他跟辛评算是平级。这次贾琮说了奏报朝廷,肯定还会给刘备稍微升一升官,所以事后刘备的级别肯定是比辛评要高的,辛评也就不敢造次推辞。

        人家笑脸相迎,多个官场朋友总是好的。

        桌上的酒,还是中山冬酿,只不过比在中山本地喝到的还要好,极为清冽绵柔。显然中山商人都把本地最好的酒卖到州治邺城来了。

        满桌的菜肴,有在青瓦上炙烤的新鲜鹿脯肉、鹿肝,以及其他三五种野味的肉类。

        李素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高端奢华的饮食享受,也是食指大动,唾液腺疯狂分泌。

        其实,哪怕是之前那个被他夺舍的肉身本尊,活到十五岁,也没吃过烤鹿肉呀。

        李素见状,也有些疑惑:“不是说汉朝没有铁锅所以不能炒菜,没有食用油所以也没法做铁板烧么?大哥面前那块烤得吱吱冒油的鹿脯肉,是哪来的那么多油?鹿肉本身挺瘦的,肯定没那么多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