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这监狱称王之後,日子好过起来。

        不仅事情可以丢给别人去做,还可以享受别人对自己毕恭毕敬的态度那种虚荣,我简直是爽翻了,原本还拚Si想走,现在多留几天好像也没差。

        毕竟人生能这样被人看重有几回啊?

        就连睡觉的位子从原本最靠近厕所的地铺,直接晋升到最高贵舒适的床铺,再也不用闻那种恶心的阿摩尼亚的臭味入眠。

        况且之前还对我们施暴的室友一下子谦卑起来,甚至还主动替我按摩洗脚、擦地板洗衣服,只差没有洗手作羹汤放洗澡水就快变成「贤妻良母」了。

        今天夜里睡得正香,却突然被敲铁门的咚咚声给吵醒了。

        「谁啊……」我含糊地爬起来,一道刺眼的光从铁门上的方格照进来,刺得我立刻闭上眼,下意识用双手遮住进犯的光线。

        当逐渐习惯之後,才移开双手,发现原来是巡夜的狱卒拿着手电筒,在我遮住刺眼光线的时候,已经用钥匙打开铁门。

        「编号七二六、三一八!你们被证明无罪,可以走了!」

        「再睡一会……」睡得正好被吵醒,我含糊地拉起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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