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你这手艺,搁在唐人街,真是可惜了,应该将百味居开到旧金山黄金海岸去才行!”弗兰克吃了一口九转大肠,然后心满意足地对李万堂说道。
“弗兰克,你就别糟践我了,还黄金海岸,像咱这上不了台面的手艺,能在这唐人街开下去,我就知足了。”李万堂笑道。
“叔叔,这话我可不爱听啊,黄金海岸算什么,你这手艺绝对足够了,如果您听我的,别说黄金海岸,就是比弗利山庄、佛罗里达棕榈滩,全米有一个算一个的富人区,都能开!”
“越说越离谱了,外国人不爱吃这些!”
“谁说的,叔叔,你还不知道吧?比弗利山庄就有中餐厅呢,还是特别高档的那种!”弗兰克说道。
“啊?还有高档中餐呢?你们……哦不,是他们外国人还真喜欢这个啊?”李万堂好奇道。
“当然了,那家店叫周先生中餐厅,是华人餐饮业巨子周信芳的儿子周英华开的,68年就在英国开了第一家中餐厅,74年来米国后,就在比弗利山在开了第二家,生意好的不得了,很多社会名流都经常去吃饭,什么甘地啊、英格丽·褒曼、麦当娜等等,可以说是全米最红的中餐厅了,我去吃过两次,论手艺,并没比你强多少。
可我们也不是说要做那么顶级的餐厅,中高端我觉得就可以,至少你叔叔你现在在唐人街要好得多。”
弗兰克的话让李万堂有所意动,只是考虑了再三,还是摇摇头,道:“还是算了,我这要是搬走了,这街坊们都吃惯了我做的饭,回头上哪吃去,再说了,要重新开店,那可是要一大笔钱的!”
“嗨,我还以为什么呢?就这?
叔叔,咱去别的地方开店,自然要招厨师啊,还能让你继续当厨师?当然是去当老板了,这个店,咱就留着,交给别人来做,饭的搭配、食材,全部给他规定死,该什么味道,就什么味道,维持不变就好。
另外,至于钱,为思他可不缺钱,这不,他今天就给你带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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