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普森选择弗吉尼亚大学的原因可能只是因为家乡。

        可是从篮球方面来说,弗吉尼亚大学不是一个好选择。那里没有赢球的文化,没有优秀的教练组,没有好队友,没有强敌,没有争冠基础...如果桑普森是一个渴望带领弱队走向昌盛的成熟球员,自然可以,但他不是。

        他在弗吉尼亚一年的时间里所得到的提升,只有体重。

        他从194磅的体重增长到220磅。

        但这个体重对他来说,是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如果这是弗吉尼亚唯一能带给他的,那路易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任何一个能够保证供给的地方都能给予桑普森相同的提升。

        接着,路易在文章里发现了有趣的一段。

        “桑普森()仍然有一个目标:渴望改变篮球运动的大个子,他想要使比赛更加流畅,他可以整合其他位置球员的技能。用耶格里亚人的话说,桑普森想突破极限。”

        文章还引用了桑普森的话——“到目前为止,每个人都认为我应该成为一个真正的中锋。但是为什么要我放弃运球,大量奔跑和传球?如果我能打后卫,那将为我的比赛,球队和篮球运动增添更多魅力。”

        多有野心的一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野心和时代格格不入,没有人知道他想要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