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应该是一个胖子,不然说话为什么这么有喜感。
“大卫先生,别嫌我唠叨,我这是想用半生的经历告诉你一些人生的经验。
这些经验不能保证在任何时候都对,但通常是对的。
一个事业成功的人通常很难把精力平均分配在其他事情上,这也就意味着他的伴侣必须帮他处理一些生活的琐事。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婚姻中的一方牺牲自己的生活去成全对方的成功,但我们应该在学会取舍,生活就是学会作减法,在畅通的高速公路上全力以赴,尽量少去尝试那些泥泞的乡间小路。
假设你和苏菲玛索克服重重困难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以你俩的工作强度,一周能安心地共进一次晚餐。
以后你俩的孩子都是给保姆生的,这就是两个事业型人士在一起的悲剧。
哦不,克鲁兹正在朝狗的鼻子里塞东西,我得阻止他,我们改天聊!”
克鲁兹是上次摔倒那个小孩吗?
明明看到自己孩子在朝狗鼻子里塞东西,还要写一行字才去,这个强行结尾是不是过于生硬。
就当他烂尾了......
琢磨了一下这次回信的内容,贝克汉姆心中的疑问又强烈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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