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知道霍昭怎么想,但他明白,自己不能打扰霍昭太多时间。

        当萧越找到安様的时候,他正在台球馆给客人擦球杆。小混蛋虽然混了好几年,但是模样是真好,身高也够。

        自从被时大佬回炉重造以后,他放弃了嘻哈风,身上就是最简单的棉质衬衣加长裤。不用躲债,他脸上也干干净净,不用乱涂乱画,看上去舒服太多。

        不过,光是这样的条件,应该不足以让大佬对他寄予厚望。

        萧越在台球馆外面喝茶,观察安様,其实周围慕名而来的客人很多,知道这里有个明星的弟弟是混世魔王。

        有时候,还有口头挑衅,不过,当客人说他的时候,他满不在意,可一旦说安蓝,这小混球完全不在意自己还是独臂侠,上去对着客人的后脑勺就是一个爆扣。

        萧越看了哭笑不得。

        到了傍晚,小混蛋转场,去了附近的酒吧一条街。

        萧越本以为他是酒吧钓妹子当海王,但跟他进去以后发现,这小子嗓子干净空灵不说,唱粤语歌的时候,还很有腔调。这才是大佬觉得这小子还有救的原因吧?

        安様驻唱的时间是一个半小时。

        一天三百块,每天现结,客人打赏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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