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载破音响放着阿拉巴马乐队的《南方之歌》。
他们到底在前往哪里,地狱吗。
芬格尔开着车,副驾驶上叶胜正给亚纪发着消息,但是信号太差,小圈圈一直转啊转。
德国败犬还在持续性抱怨着学校的安排,他想去的是古巴啊古巴!最差也得是西雅图吧?
结果,战争实践课,学院分配的地点是他妈的阿!拉!巴!马!
按照芬格尔的话说,如果美国五十个州必须炸掉三个,他首选阿拉巴马。
阿拉巴马是所谓的深南州,即坚定的老南方阵营。这里是红脖子(又土又白)们的大本营,盛产白色垃圾和未开化的垃圾议员。
诺玛在阿拉巴马州东面的一个偏远小镇发现了疑似混血种作案,根据以往任务数据,推定难度为C到B,可以作为学生战争实践课任务。
由A级预备专员叶胜带队,E级芬格尔作为联络员、调查员,C级罗隐负责后勤。
在看到这辆比他年龄还大的卡车时,罗隐就意识到这趟旅途可能不会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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