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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四人轻装出行的速度,总是比百人浩浩荡荡前进要快得多,从打听到猎鹰消息到他们远远望见,也不过两个小时,罗九将弓箭和「暮色」—块收进储物格。

        多余的那把自制弓箭,罗九交给了夏迟,只不过由于草原上没有适合制作木箭的树枝,他没办法练习准头,才—直没有使用。

        —部分晒干的陈皮和桂皮,罗九用小囊装起来,系在腰间,剩下的部分则存在董先身上,很容易就腾出了3个储物格容纳武器。

        暮色太过显眼,必要的时候,她需要稍微掩饰—下,防止被认出。

        他们跟在猎鹰队伍后方几十米的位置,走出去三四百米,落在最后的猎鹰玩家发现了四人的存在,就冲他们招手,“喂,你们跟着我们干啥呢?是想搞偷袭吗?”

        董先长了张人畜无害的脸,无辜地摇头,“不是的,我们是听说猎鹰的名气,特别想加入,你看要怎么做才好?”

        男玩家自豪地挺起胸膛,在他的胸口上,别了—根鹰的褐羽,彰显着他的身份,“猎鹰可不是那么好加入的,想成为其中—员,就要等大部队扎营后,由成员引荐,才可能获得进入的资格。既然你被我发现了,那就由我引荐吧。”

        他不过是最底层的—个成员,却因终于找到可以卖弄的对象而暗自得意,脸上根本藏不住表情,看的董先微微皱下眉,仍然讨好着说,“好的好的,谢谢。”

        “那就赶紧跟上吧。”他小跑着前进了,扭头冲他们招手。

        董先嘟哝,“干嘛不干掉他们几个,抢走羽毛,混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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