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这样对轰下去,双方可就要比拼球星成色了。”
史密斯手抚下巴,若有所思道。
“是啊,不过论球星成色,我还是更看好爵士队。”
路易斯点了点头道。
“何以见得?”
史密斯不禁问道。
“原因很简单,卡尔.马龙和斯托克顿皆是成名已久,而湖人队中只有奥尼尔一人算是叫的响的球星,斯普雷威尔虽说有两把刷子,但也只能算是小咖,至于科比和王治郅更是新人一枚,再强也强不到哪里去。”
路易斯有理有据的分析道。
“路易斯,据我观察,王治郅的状态可是一直很稳定,而且技术出众,完全具有超级球星的潜质。”
史密斯张大嘴巴,有些不可思议道。
“史密斯,我没有说王治郅不强,我只是觉得,他毕竟才是个一年级的新秀,之所以屡有惊艳发挥,大多归功于其他球队对他还不够了解,而爵士队是支十分老辣的球队,调整能力相当强,不会让王治郅继续嚣张下去的。”
路易斯清了清嗓子,慢条斯理的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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