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虽然设立郡县。
但是皇权不下乡。
乡、亭、里,都是乡绅富户在进行管理,关系极为复杂。
有些村子男丁兴旺,缺少女。
便会出钱购买女子做媳,亦或是购买一些女娃娃做童养媳。
乡绅富户自然有好处可收,也会对这些事情睁只眼闭只眼。
对于县府来说,只要不造反,缴清赋税,也不太插手乡下事务。
还有一些旧贵族富户,还喜好龙阳或是豢养**。
容貌姣好的男娃子,价格可能比妙龄少女还要高。
贩卖人口这种事情,虽然秦国国府严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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