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说十六年前是她和周勇一起去领的拆迁款,她在签名按手印后一转身,从人家手里接过了钱的周勇就不见了。之后虽然也报案了,但是也没找到人,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名字手印都是李娟的,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周勇拿走了钱。

        没有证据那就制造证据,当然,李思不是要制作假证。

        十六年前已经普遍使用手机了,也许从当年周勇和蒲美君用的手机里可以查到点什么。

        果然,李思还是查到了点东西的。是两条短信。

        周勇:行礼都收拾好了吗?拆迁款已到手。

        蒲美君:亲爱的,已经收拾好了,你回来后咱们就可以出发。

        有东西就好办了,李思需得拿到这两个手机。一番黑客技术定位了手机后,李思便出了门。

        周勇使用的是一款黑色的滑盖手机,应该早就被他处理了,现在正被压在某个二手店的仓库里。

        “都是些报废了的,你要是晚来两天我就把他们回炉重造了。”二手店老板也不好意思宰李思太多钱,毕竟那手机太老旧了,最终只要了李思二百块。

        蒲美君的是在郊区的一家垃圾站找到的,本来是翻盖的,现在也几乎上下分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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