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大理寺卿崔锦衣亲自将宜春乐坊的案呈递到长公主府。
原是那刘侍郎之子风流成性,那日去乐坊之前,已于家中与两位爱妾上演过一出一龙戏双凤,再到乐坊看见伶伎曼妙的身段,便把不住了。
死因为“脱症”,即坊间俗称的“马上风”。
这等龌龊字眼,万万不敢写在卷宗上有污长公主殿下的眼睛,宣明珠只需知晓这条人命与宜春坊无关,便放下心来。
崔卿正告退前特意多嘴一句,说这桩案子全赖梅少卿亲力亲为,方可在三日内破获。
宣明珠听后无甚特别反应,只道了句应该的。
大理卿前脚离开府邸,天子下达的第二道责令紧跟着来了。
日前宣明珠非但没遵守“闭门思过”的宸谕,反而乘坐厌翟车张扬出行,这且不算,又插手有司断案,在天子眼中,无异于公然藐视皇权。
年轻天子似气得狠了,诏中用了“骄僭”二字,下旨罚俸一年,并取缔长公主出行仪制。
宣明珠坦然自若接了旨,黄福全又代皇帝传了一句话:
“陛下还说,宫中的淑太皇太妃娘娘病了,殿下若还剩点良心,有劳大驾拨冗去探望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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