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倒装句子,是楼终独有的霸气。
托比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楼终正在遥望窗外的教堂。
托比嫉妒的扫过楼终的完美的身材,明明大家都三十岁了,怎么差距这么大。
托比头发日渐稀疏,身材日渐丰满,脸上皱纹随处可见,但楼终依旧年轻俊美和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楼终走出去,整个敦芬郡的少女都会为他尖叫,争相将手里的玫瑰抛到他身上。
托比嫉妒的说:“你招招手,那些女人都和见着花的蜜蜂一样扑上来,她们甚至不要你付出什么,只想给你生个孩子。”
托比自己的老婆嫁给他以前,也是疯狂的楼终追求团里面的一员,楼终的基因是最好的。
可惜楼终半点女色不尽,除了他家城堡里那个满脸痘痘的女疯子,其余女人都被楼终退避三舍了。
托比对楼终的想法十分好奇,“你难道就一辈子不结婚吗?”
楼终回过头,将目光定在托比身上,“你来就是为了我的私生活?”
托比一笑,“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你一直孤身一人,你真的不想找个伴吗?真要和你城堡里那个琳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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