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比我大四岁,她常说我刚出生时是个皱巴巴的小孩,没想到如今长开了,倒是个美人。
每每听她说这话,我都忍不住翻个白眼。有一回我躺在她腿上,笑嘻嘻地抬手描她的眼睛:“你那时才四岁,眼睛就这么厉害么?这也能记住的呀?”
小桃叹了口气,怀念道:“小姐出生时,爹爹日日领我去请安。夫人见我乖巧,便让我当小姐的玩伴,留在院子里。”
小桃三岁时,她娘因病去世。她爹娘情深,此后再也没娶过旁人,只聘了几位奶妈日日照顾她。
四岁的小孩如何给刚出生的小孩做玩伴呢?我常常心里疑惑,猜测不过是我娘怜她罢了。
六岁前的记忆我已经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小桃好像一直在我身边。尔来十七年,她早过了青葱年华,却始终不曾离去。
爹娘遇害后,家中奴仆四散,忠仆也被李琰劝走了,只有小桃扑通一声跪在李琰面前,说她家里已经没了旁人,不愿离开。
小桃的爹为爹娘申冤而死,她也成了孤儿。从此以后,我们只剩下彼此了。
我原本不喊小桃叫小桃,就像我原本不喊李琰叫李琰。不过是长大后想证明自己不是他们眼里的孩子,才舍了小桃姐姐和阿兄的称呼。
我常怀疑小桃对我并非单纯的姐妹情深,因为她看我的眼神,像极了崔夫人看梨娘的眼神。有段时间我因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常嚷嚷着要把她嫁出去,好让她做一个真正的母亲。
小桃欣然领命,当天就搬到了外面的客栈,美其名曰先过渡几天,再相看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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