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她要搬出去,是要费多大的功夫啊。

        她找出她的心头肉朱砂痣,其他的多肉她就让它们留在这儿。毕竟这里才是它们真正的归宿。

        “你拿朱砂痣做什么?”他不解地看着她。

        她抬手摸了摸朱砂痣精致而肥厚的叶片。它们红红的,叶片短小肥厚,可又很精致。叶尖如婴儿未剪过的长指甲,可爱得紧。

        “我不喜欢红色,可我却喜欢红色的它,因为这是小时候你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她心虚地盯向明琛,“我要把它带回如意街,放在我家的阳台。”

        “这也是你的家啊。”他说。

        “意义不一样的。”她低下眉眼,“明琛,当初买下我几十万多肉的懒猫是你吧?”

        上次回来,他叫人把所有多肉都往这搬来。她跟他说,其中大部分多肉是别人买走了的,暂时寄养在她这,它们不属于她了。

        而他当时只是神秘地笑了笑,说没关系。

        她才猜到,懒猫可能是他。

        “是我。我是懒猫。”他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自己的耳朵,别开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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