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夜风吹得他后背发凉。埃文抱紧双臂,强迫自己冷静。他不是没胆子的人,哪怕是进行狩猎任务面对野兽时,他都能提着长矛冲在最前面。现在不过是……不过是去做一件不得不做的事罢了。
他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这不是背叛村子,也不是堕落,只是为了完成那个该死的“任务”,保住自己不被更可怕的东西毁掉。做完就走,谁也不会知道。
终于,酒馆后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一个高大的身影晃了出来,埃文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那是巴克·斯托姆加德。
虽然埃文之前从没见过其本人,但在村里偶尔流传的传闻中,这“野兽巴克”是个臭名昭着的佣兵,路过林荫镇时总会停留几天,接些高风险的任务,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只为钱卖命,看起来就是那种荤素不忌的家伙。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跟本地人混熟,埃文相信,自己的事情绝对不会从他嘴里传到村人耳里。
埃文看着他晃晃悠悠地走到茅厕边,背对着巷子解开腰带,粗鲁地开始放水,心跳骤然加速。
埃文深吸一口气,趁着四周无人,悄无声息地走近几步,却被突然响起的声音,逼停在巴克身后三米开外的地方。
“小子,你这隐匿技巧,想偷袭我,还得再练八百年呢。”
巴克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那是被烟酒浸了太久的声音,他慢悠悠地抖了抖身前的家伙事儿,而后提起裤子,转过身来,饶有兴致地打量起埃文的样子。
“小子,找我有事?”
埃文看着面前的糙汉,尤其是那面上从眼角延伸到下巴的狰狞刀疤,突然有些恍惚,竟然一时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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