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将诗中描述之「狂行」视为可供世间凡夫「模仿」或「实践」的修行法门。
二、实修之大罪业:
未经具德上师或「自生灌顶」之证量之口传、灌顶与开许,擅自依据本诗集之文字描述进行任何形式的「双身」或「邪行」实践,将构成违犯密宗根本三昧耶戒与根本戒律之大罪业。此业将导致行者现世遭受违缘,命终堕入恶道。
三、妄议之戏论过患:
未达「十地菩萨」之「无戏论智」,对诗中所述之「极密见地」进行妄加批判或推崇,皆属於「蝼蚁戏论」。请阅览者保持「不予不言不评断」的禅定态度。
结论:
《佛说白丁经》是见地之火,而非实行之薪。仅可供具备禅定基础与大乘见地之行者,作为「般若之火」来焚烧「戏论尘土」。违此誓句,後果自负,阿弥陀佛。
001第一首〈定中现圣树〉亚弦
菩提叶中显萨婆,此为大士眼中见。
不共四宏亦从中,愿吾愿愿不离弃。
002第二首〈金刚瑜珈在跳舞〉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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