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证人:“他说要不按照规定赔偿,他就举报老板加班,这次非要狠狠弄笔钱,不能让手指白断。”

        辩方律师满意地笑了笑,他转向法官说:“审判长,徐常想获得高额赔偿,在私下就威胁过我当事人洪先生,这种恶劣性质下,是否不能以他的口供为准,或许受伤另有隐情。”

        审判长:“控方律师有话说吗?”

        云夕微望着那个证人,问:“你们吃饭的地点是哪里?”

        证人:“李记快餐晚上9点。”

        云夕微依然面无表情:“我可没问你几点吃的饭。”证人心慌地低下头,云夕微又问:“徐先生是否实施过他对你陈述的这件事。”

        证人:“好像去过老板家里。”

        云夕微紧接着又说:“我觉得你今天出了法院后,就不会再有企业聘用你,你因为贪图利益,人品低劣,将会永远失业。”

        证人脸色煞白,不知所措地看向辩方律师。

        辩方律师:“云律师,法庭之上,您注意言辞,当着审判长面威胁证人,你已经是知法犯法。”

        云夕微辩驳:“我哪句是威胁,我说他会失业就会失业吗?我只是觉得他人品欠佳,可能会引发这个后果,这个后果只是一种假设,没有呈现出最终形态,您何必着急?如果人在有情绪发泄的不满也能作为呈堂证供的话,我也无话可说,相信陪审团自有公道,我的问话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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