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议——
多么亲昵。
她说要认真追他,第二天当真付诸了实践。
听说费明议喜欢明春路的那家老头汤包店,早上五点半起来转了趟公交、排了二十分钟的队、然后后赶在七点之前将两笼热气腾腾的汤包放在了他的桌肚里。
怕冷掉,还特意买了个保温袋装着。
七点半上课,教室里还没人,她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托着腮望着,畅想着他待会发现时的惊喜。
想着想着,又翻出自己的作业本撕下一张纸写上一行字: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天天给你买。
觉得字不好看,再撕一张,重写。
她有幸见过费明议的笔记本,字迹工整又飘逸,真是跟人一样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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