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出结论后,宋绪头一歪又睡着了,直到他的身边发出了声响,他才知道,那好大一朵冰山雪莲、高岭之花竟然就是他的准同桌。

        直到早读结束,宋绪才从睡梦中起来,他用他那不清醒的大脑和迷瞪瞪的双眼瞥到了“高岭之花”的作业本:“程……王行?同学你这名字挺特别的,是不是你爸姓‘程’你妈姓‘王’在走路的时候碰到,然后一见钟情了?”

        “珩。”新同桌惜字如金只说了一个字。

        宋绪:“什么横?”

        程珩指了指自己的名字:“这个字读‘珩’,héng,白痴。”

        宋绪:“……”

        叱咤风云的人物宋绪从未想到,自己会被人当面骂“白痴”,本想骂回去,但当接触到自家同桌那自带冰冷的目光后,宋绪莫名其妙的怂了,只觉得自己这同桌的气势比校霸还校霸。

        只不过宋绪总觉得这名字在哪儿听过。

        后来他才反应过来,这程珩他妈的就是传说中那位年级第一,而且每次考试总能甩第二几十分的那种,同时还是在校草评比破五关斩六将,把宋绪踩在脚下,勇夺第一名的那位。

        第一节课恰好是班主任老林的课,班老林直接让新转来的同学上台介绍自己,一班是重点班中的重点,能进到一班的人也不多,加上宋绪这个混子,满打满算也才八个,其中五个二班的,两个三班的。

        宋绪是最后一个上台介绍的,他拿到麦克风后就清了清嗓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