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理直气壮的道:“如果没有我这个娘的话,能有她们那几个赔钱货吗?我想怎么对她们,那是我们的家事!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劝你们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在以前的那个年代,重男轻女的人不在少数。

        条件好的,在怀孕五个月时去做个b超,是女孩就打掉,是男孩就留着。

        像他们这种住在乡下,条件一般的,就只能生下来扔掉。

        听着李秀的这种言论,女警紧紧皱着眉,“听着,你这种行为已经涉及故意杀人罪,和拐卖人口了!最起码得判三年以下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想回去呢?等着吧!”

        “吓唬谁呢!”李秀不以为然,接着:“你们到底什么时候放我出去?”

        她是司玥的母亲,她做主让司玥嫁给郭振强,这有什么错?

        难道身为母亲,她连让女儿嫁给谁的决定权都没有?

        这种人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女警不再说话。

        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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