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像一直很有钱,不知道养了我家几代人,妈妈本来也很乐意多赚点钱,但二十岁时第一次被我的姥姥带着做这事,妈妈吓得魂飞魄散,吐了一地,回家病了七天。
妈妈做不来,又不能放任她死在外面,这才把她送到了精神病院。在这里,起码她不会死。
“听说这孩子现在十天都不说一句话,一点精神头也没有,经常偷偷吃药,之前还溜进了电击室。”
妈妈抹着眼泪:“可怜呐,闺女,你要是做得来,千万别让她继续住这儿了,正常人都住成精神病了。”
而我在想:电击自己?玩得很花嘛。
刚到前台想喝口水歇歇脚,妈妈就对护士说:“我们来接103室,李春艳。”
“噗!”
我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怎么会有这么土的名字?”
“你姥姥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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