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谨遵医嘱,几天下来腿上的伤看上去已经好了很多,疼痛感也减轻了不少。

        他又想起伯爵,各种复杂烦乱的念头顿时塞满了他的思绪。

        莫兰第一次听说曼德斯·劳伦的存在是在十一年前。

        十一年前的某天,莫兰翻看着莱拉留在桌上的报纸,一眼就注意到了那张小小的半身像。

        那时的曼德斯既不是曼德斯上校也不是劳伦伯爵,他还只是个小小的士官。报纸上刊登了这位未来的天才上校立下的一场战功。

        莫兰扫了眼刊登的内容,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下那张半身像,撇撇嘴,只觉得照片上的这位年轻士官目光沉静,气质斯文,还带着一身贵气,实在很难想象这种人在战场上拿刀捅人的样子。

        那时的莫兰怎么也没想到八年后,十七岁的他会被教廷调去劳伦家族的领土——那个占地两千多平方公里,只有二十万人口,却在整个帝国都赫赫有名的小小城邦——拉本德。

        调来拉本德的第三天,初来乍到的神父在忏悔室送走今天的最后一位客人后推门而出,迎面就撞上了那位新上任不久的劳伦伯爵。

        在被调来拉本德之前,莫兰曾多次在报纸上看到这位战场上的天才指挥官与贵族圈里的优雅绅士。

        报纸上的曼德斯无论穿着军装,礼服,还是正装,无一例外都气质温文,笑容和煦,体态优雅,看上去毫无攻击性。

        ——不。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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