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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很羡慕在咖啡厅写作的行为。

        那个时候,我还在使用原子笔和笔记本写。一有时间就趴在桌面,用着自己绝对称不上优美的笔迹一个字、一个字地将脑海的画面化成文字,捏紧笔杆,用力刻划在16K笔记本的横线当中。

        小指到手腕的位置总是沾着浓淡不一的蓝sE墨迹,虽然有作为努力痕迹的笔茧,但是看在国中生的眼里,指甲旁边的软软r0U团自然b不上待在清幽静雅的咖啡厅内、一边听着轻柔钢琴音乐一边敲打键盘。那幅画面是向往,是理想。

        当我成为高中生之後,作为入学贺礼,得到了生平第一台笔电。

        那是从亲戚那边得到的二手笔电,小小的,贴着产品标签的边缘塑胶膜微微掀起,光是开机就要跑上三分钟的时间,登入信箱更是要跑上十分钟以上,不过对於当时的我而言,只要有打字的软T就足够了。

        那台笔电陪伴了我超过十年的时间,经过高中、大学到出社会,话虽如此,我带着它到咖啡厅的次数却不会超过三次。

        如果在外出的时候碰撞、敲打到就不好了;电源线也很重;搭车出门的时间就可以打上几百字了;咖啡厅如果人太少会很尴尬,如果人太多又会顾虑到用餐时间;倘若店员大声聊天就更讨厌了,就这样用着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别去实现小时候的向往。

        作为奇妙的折衷,倒是曾经在速食店打过。

        花费不少时间才找到有着cHa头的座位,一边担心着使用cHa座的行为会不会被店员警告或是被收取额外费用,一边小心翼翼地凝视着笔电开机的漆黑画面,我坐在儿童游戏区的旁边座位,背靠着墙,让萤幕面对墙壁。

        虽然脑海那些不着边际的担忧没有成真,然而注意力完全无法维持。

        一会儿在意隔壁座位身穿西装的大叔不停咳嗽,一会儿注意从面前经过的店员小姐或端着托盘的年轻情侣。双手放在键盘有不短的时间,稿子却迟迟没有进展。早已吃完的汉堡塑胶纸被r0u进薯条盒子里面,搁在手边。

        记得那次,我待了半个小时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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