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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将喝醉酒,完全失去意识的丁安叙抱到床上的时候我都会想:这样做对吗?这样做是犯法的,阿叙这样正经的家伙会原谅我吗?没经过对方同意的猥亵、性交。

        肯定是不对的啊,这还用想吗。

        火热烧着了我的脸,我的思绪。每次操他之前我都喜欢先舔他的逼,很热、很湿、很软。就是费舌头,哪怕他昏睡了,身体还是会做出细微的抗议,像是要保护自己。

        舌尖掠过逼穴的顶端,被舔舐叼咬得红肿不堪的阴蒂,冒出一股又一股的液体。太敏感了。

        平时总摆着一张臭脸,冷冰冰的。下面却热成这个样子,一舔就喷,弄脏我的脸。

        无所谓,反正都是要洗脸的。

        我认为没有对错。我将他的腿用力掰开,嘴里吐着热气,握着蓄势待发的鸡吧一鼓作气似的捅进他的阴道里。至少在这一瞬间,我是真心实意想操他,强奸他的。我是名副其实的人渣。不想看见他因清醒而睁开的双眼里全是错愕、惊恐。我承认我虚伪,也承认我是渣滓。

        他的眼睛只适合装穿了衣服的我。

        我没有把握他会喜欢不穿衣服的我——虽然我俩很小的时候就坦然相见了。但他的眼神跟看其他同性并没有什么区别。

        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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