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我没听过。哥们牛啊,虽然我不太懂音乐,但这歌听着真的好听。给我们再唱一次吧。”

        中年男觉得自己出了一百元,有资格说这话。

        还有几名观众也跟着说话,想要林鸣再唱一次《曾经的你》。

        林鸣微微一笑很讨打的说:“很抱歉,我不喜欢连续唱同一首歌,希望大家喜欢接下来这首歌,也是我的歌。”

        “不行,强烈要求再唱一次。”这次说话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妹子,身材也很妖。

        这个连声音里都带着辣椒味的辣妹子,说话直,行动也一样爽快。她话未说完,就往吉他盒里放了二十块钱。

        想再听一次《曾经的你》的人有样学样,纷纷往吉他盒放钱,看你林鸣好不好意思不唱。

        这么一小会,林鸣又收入了一百多元。

        如果单纯为了赚钱,林鸣可以卖歌,然后再用卖歌的钱去做生意。他之所以到街头唱歌,单纯是因为他喜欢这种生活方式。

        以前的林鸣,做事的准则不是喜不喜欢,而是应不应该。

        现在嘛……当然是怎么喜欢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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