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好鞋,拿上钱和钥匙,出了门。
过了五分钟,他又冲进了门——忘了拿手机了。
真是和他叔同一个早晨了。
……
小区在老城区,相比起陆宴书公司那一带,破败了许多。很多的商铺都是开了许多年的那种,雨水在时间的助力下,将所有街道的建筑都冲刷出一道道黑色的痕迹。
但不妨碍这里寸土寸金。
在这里坐拥房子和商铺的老北城人,家底自然也是殷实的,因此看起来生活得十分悠闲,生意做得也是十分佛系,小吃店店主做起东西来,姿势都是慵慵懒懒的。
不过陆知遇是不知道这些的,他不了解房价地价,有关钱的一概不知,他前十五年也只知道读书而已。此刻走在街上,觉得自己像是在他们县城最热闹的街上一样,倒也没有那么的不适应。
热气腾腾的早餐铺,哗啦啦冲水的洗车店,打着哈欠拉开卷帘门的卖衣服的姐姐,正在扫大街的环卫工人,还有提着某补课机构的袋子匆匆前行赶着上课的学生……实在是热闹。
他将这两三条街逛了三四遍,又围着小区外围走了两圈,最后钻进一家文轩书店去看书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