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好?妈妈最好了……最温柔了……才不是爸爸说得母老虎……”
她没好气地把吉他还给他,他也是这样,松了口气。
像是宝贝重新回到怀里的……快乐?
他从小就特别崇拜路琛,他的爸爸,她的丈夫。在所有小孩都写着未来理想,成为科学家,再不济是个球星的时候。他的作文写得细化至极:
我要成为我爸这样,写好听的歌,在酒吧唱给很多很多人听。
可是,他崇拜的路琛Si了。
他们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你知道那个成天背着吉他,头发留到肩膀的怪男人吗?他Si了,自杀Si的!”
“嫁给这种男人就是受苦啊,他们这种玩音乐的,有几个真能出息的……”
“穷得要命,没见都是家里的nV人出去工作,也不知道当初怎么就瞎眼嫁给那种人?”
“长得小白脸吧?哎,一辈子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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