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以为其为人豪爽。
如今喝野酒得乐趣完全没有了。
他住在富人区,偶尔路过平民区的大排档,会让司机放慢车速瞧瞧。
一样的喧闹,一样的脏乱差,卫生堪忧,可还是那么受欢迎,大多数都是二十左右岁的小年轻,光着膀子喝的脸红脖子粗。
想想自己,吹着空调的高级饭店,不禁莞尔。
这是青春的模样,而他已过了那段轻狂岁月。
另外一件印象深刻的事,便是钻小树林,聂世雄长的高大,英俊,只是皮肤黑了点,成熟得就像三十岁的男人。
浑身上下散发着荷尔蒙的气息,就算食堂打饭得大妈,见到他,都要露出热情笑容,因为确实仪表堂堂。
大学那会儿,有暗恋的nV孩,主动投怀送抱,他是来者不拒。
没人b他更清楚,将来要走得路,所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不羁,却又有自己得原则,尽管原则太过可恶,伤了很多nV孩的心,但这就是他,野心b天高的y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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