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麟廷是遵守承诺的人,在林诗宇没有说好前,他就不会有动作。咖啡店老板的眼神里有急切、渴望,似乎是忍耐很久。

        空调运转着,明明定了二十六度,林诗宇却觉得自己热得跟发烧一样。窗外的夜sE闪着城市的灯火,陈麟廷在身边,两人之间只有不到一个手掌的距离。

        陈麟廷的皮肤是黑褐sE的,一部分是天生的,另一部分是他喜欢户外运动。眼睛的虹膜是深棕sE,眉毛略粗,总是笑得弯弯的。脸部的线条较刚y,说话的时候能看见肌r0U收缩。还有嘴唇,亲吻时能感觉到柔软里带点粗糙??

        看着作家慢慢变成熟透的海鲜,咖啡店老板忍不住笑了,说:「如果你不想直接跟我说就可以了,我不会觉得怎麽样。」或许会有些失望,但他更希望林诗宇是自愿与自己亲吻,而不是为了满足他的期望。

        陈麟廷正打算向後退,拉开两人的距离,没想到林诗宇伸手扯住他的袖子,轻声地说:「我、我想??」他只是害羞,不知道该怎麽行动而已。

        咖啡店老板觉得自己的心被掐住,只觉得这样的作家可Ai得无以附加。再度靠近林诗宇,先用鼻尖蹭了蹭对方的脸颊,他用呢喃的声量问:「我能抱着你吗?」

        「嗯??」得到若有似无地回应後,陈麟廷便伸出双臂将林诗宇抱进怀里。林诗宇原以为他的吻会跟着落下,就顺势向前追讨,没想到陈麟廷脑袋却向後移动,让林诗宇亲不到。

        林诗宇一愣,下一秒就看见对方狡诈的眼神,作家气得想推开对方,但陈麟廷先吻住了他,一手还压在他的脑袋上,连逃都不能逃。

        唇先被啄了一下,上唇、下唇啃咬,那似乎是陈麟廷亲吻的习惯,林诗宇原本想生气,可在对方的吻里嚐到了清凉薄荷的味道,便立刻投降。

        一回生二回熟,第三次林诗宇已经能在吻与吻之间换气,在心跳加速时品嚐恋Ai的味道。陈麟廷除了吻外,手同时也会进行安抚的触碰,r0Un1E林诗宇的耳垂,轻搔他的腰间,偶尔吻吻眼角、脸上的痣,最後再吻回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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