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就从农村出来了,一个人独自离开家来到苏市打拼。
因为只有初中学历,我找不到什么好工作,纺织厂、电子厂,天桥上摆摊,理发店当学徒,什么活都干过。
家里父母重男轻女,所以我大部分打工得来的钱,都要寄回家供弟弟上学,那段时间,是我过的最苦的日子。
住在地下室,一日三餐都是清汤鸡蛋面。。
后来在洗脚城,我认识了王志平。
他比我大五岁,每次来都会找我,还给我带一些小零食,我当然看得出来,他对我有意思。
后来,他就开始请我去吃饭看电影。
我没拒绝,因为他总是西装革履,开着豪车,出手阔绰,我也看得出来,他有钱。
我的生活开始变好,给父母寄的钱多了,弟弟也不用再为大学学费发愁,回了家就好像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一样。
后来…他向我坦白了他有家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