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号的林川晨报头版头条上面加粗的标题:青山福利院涉嫌违规用地,土地主人状告冯大善人。

        大致内容是,青山福利院的用地,是冯爱国从一个叫周民有手里买来的。

        周民有不承认土地买卖的合法性。

        他说当时自己签买卖合同的时候,是被冯爱国算计了。

        冯爱国请他吃饭,喝了不少酒,合同是在他醉酒的情况下签署的。

        之所以自己接近十年才提起这个事情,是因为冯爱国在林川名气太大,他不敢招惹。

        他选择这个时候起诉冯爱国,是因为自己做生意赔了,欠了一屁股债,用他的话说,他现在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他的要求是,要么冯爱国按照现在这块土地的市价,补偿他三百万。

        要么把土地买卖合同作废,他还冯爱国五万块钱,土地他收回去。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不扯呢么这个。

        90年的五万块钱,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