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感觉——再一次置身於这片杉树林中,那种原始的快乐就回到了我的脑中……有的时候,这种活动真的能让我忘记所有为「王」和为「神」的不快,也暂时忘记了我所有的职务。

        哈哈……就是要这个样子啊!!整天这个事、那个事的,本王的耳朵都要长茧了,处理国家的事务确实是像我和恩奇都这般伟人的职责,但是整天把这种枯燥的行囊背在身上,背上也会发霉长瘤的。

        「——这种运动,正好!!恩奇都,向你那里去了!!」

        「好的。吉尔伽美什,注意你周围,它可能躲在丛林里准备伏击你。」

        我的挚友恩奇都——当然了,他过去不过是个地位低下的野人,但是本王最主要还是看重对方的才g——在河的另一边向我喊着,看着他俯下了身子,我也从握紧长矛小心地拨开树丛。

        啧……这身长袍实在是太妨碍行动了,如果像恩奇都一样给自己做了件褐sE的皮制紧身衣就好了。我现在将所有的饰品全部放到了一个蛇皮包里,交付给了我的侍从,长袍也卷起了底部,撩起右侧的袖子系在肩上,碍事的皮质靴子也脱了下来。

        这样才能抓到啊……那头怪异的野兽。从我获得了这份力量後,这种奇异的野兽便和一些疯子一起出现在我的国土之中,肆意地伤害百姓,他们也实在是没办法了只有拜托我——人间的「神」来替他们扫除。还真是……力量越强,责任就越大呢。

        呵呵呵,算了——毕竟我也乐在其中,就当是享受的同时,顺便拯救一下我的信徒们吧。

        轰——

        在河道上,留下了许多巨大的爪印,说不定是一头狮子——六百年前的我,一定不会这麽想。毕竟什麽样的狮子,会在泥土上留下半个人大小的爪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